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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郑筱萸案终审宣告 维持郑筱萸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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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发表于 2007-7-9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告,维持一审法院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在郑筱萸被判刑的同时,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在郑筱萸被判刑的同时,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缓。他们的腐败在使行贿主体获得非法利益的同时,对社会上的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相应造成损害。药监局腐败窝案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无法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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